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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未都博客文章第536篇:居者有其屋(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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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引
我將連續(xù)六天說明我對住房的看法。每一篇雖獨立成篇,但必須連續(xù)讀完才能完全理解文章的總體意思。希望此文引起決策者的關注。
住房與商品房
建立居者有其屋的社會體系,我們必須承認目前社會存在的貧富差距。正視等級差,強調等級差是為了解決“吃穿住行”這四大社會基本需求中的最難點“住”。改革開放三十年了,“吃穿”兩大基本問題應該說已得到很好的解決;“行”只是快慢貴賤之分,中國目前不可能有快能達到慢了達不到的地方;那么“住”目前就成了國與民的首要大事。
每一個家庭擁有自己適度的房屋不算非分要求;達到這個標準也不算天大的難題,關鍵在于國策。我們房改的政策中“商品房”的提法值得商榷,在這樣一個有著如此家居文化的古老國度,在這樣一個積貧積弱近二百年的國家重新崛起之際,在這樣一個原先是公有住房今天仍保留土地公有特性,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住宅體系的大前提下,“商品房”并沒有完全具備商品特性。既然是不完全商品特性,商品房理應不叫商品房;如放棄一部分商品房的商品特性,房價至今應該說絕大部分百姓買得起。
即便在今天,省會城市中仍有3000元/㎡的房子,二線城市2000元/㎡,三線城市1000元/㎡,這極好地證明許多地方房價奇高乃人為操作之結果。
放棄部分商品房名不副實的稱謂,將每個家庭真正自行居住的房屋,以其成本(沒有土地價)賣給國民,就叫“住房”。對于這以外第二套乃至多套住房,任其徹底商品化,讓每一個家庭既有最基本的住房保障,又有積極向上追求更優(yōu)質生活的動力,凸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。
“居者有其屋”是兩千年前孟子說的,先哲的忠告后世不能當耳旁風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