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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未都博客文章第1161篇:江湖信義,言出如山,勢利與守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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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頁提供2014年10月24日鑒定家、收藏家馬未都先生發(fā)表在馬未都博客上的《馬未都博客文章第1161篇:江湖信義,言出如山,勢利與守約》文章閱讀,主要包括江湖一詞的由來和傳播,古代江湖信義,言出如山的內(nèi)心守約,現(xiàn)代等價交換和合同履約等內(nèi)容,全文如下:
江湖的文化含義的無限不清,每個人心目中的江湖都不盡一樣,有人寬闊有人狹隘。此語典出莊子《大宗師》:“泉涸,魚相與處于陸,相呴以濕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”莊子說的江湖本身包含江河湖海的本意,因寓義深刻,逐漸演化為一種社會的生存形態(tài)。
人處于陸與魚處于水沒有本質(zhì)區(qū)別,如調(diào)換處境就會顯出尷尬。莊子觀察到此境,遂寫出千古名言,使“江湖”的含義愈發(fā)廣泛深刻,加之后世名人諸如曹操、陶潛、范仲淹、王安石等的渲染,讓每一個人心目中都有不同的江湖。
兩千多年來,江湖上形成了不成文的規(guī)則,講究信義。信在前,義在后。中國古代社會秩序井然,信義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。江湖上最看重信義,沒有江湖規(guī)矩的社會是不公平的社會。在中國的古代江湖上,沒有人寫合同,說出的話就是合同,言出如山,說了不算為江湖不恥,亦為江湖大忌,故江湖上的沖突多由此引發(fā)。義在江湖上是行動,為兄弟兩肋插刀不計成本,不講回報,義的原則不違背忠即可做,典型的例子就是《水滸傳》中的忠義堂的眾兄弟。
現(xiàn)代社會也形成了一個江湖,無意間傷及了古代的江湖。現(xiàn)代江湖以其合同履約和成本回報鉗制了人的質(zhì)樸情感,以等價交換的理性傷及了不計較回報的感性,因而人逐漸變得勢利而不愿從內(nèi)心守約。江湖上的信與義都是內(nèi)心的事情,而現(xiàn)代的社會規(guī)則都是限定外在行為的,這種演變讓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上成本越來越高,并越來越擔心這個社會的未來。
2014/10/11
備注:
曹操《讓縣自明本志令》:江湖未靜,不可讓位;至于邑土,可得而辭。
陶潛《與殷晉安別》:良才不隱世,江湖多賤貧。
范仲淹《岳陽樓記》:居廟堂之高則憂其君,處江湖之遠則憂其民。
王安石《和王勝之雪霽借馬入省》:超然遂有江湖意,滿紙為我書窮愁。
文章評論
- 尚雅人 評論: 馬先生的看法確實犀利,現(xiàn)代社會的江湖以外在的合約為約束,很多時候還不如從內(nèi)心發(fā)端而出的自我約束好。儒家文化的內(nèi)在深厚底蘊讓人折服!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