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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未都博客文章第194篇:破偷雞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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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多年前的農村,母雞是農民最重要的財產,尤其下蛋母雞,每天中午前咯咯噠噠的報喜聲,讓人覺得生活美好。我在十六歲前從未吃夠過雞蛋,只是那年隨父親回山東老家,大姑一次給臥了10個雞蛋,連湯帶水一盆,才讓我吃了個夠。這件事,成為我對大姑最清晰的記憶。
那個窮歲月,吃蛋不易,吃雞就更不易。當時由于時局不讓農民多養(yǎng)雞,一戶僅有幾只雞,所以沒人舍得吃雞,雞蛋賣錢可換回油鹽,農民就攢雞蛋,夠一斤就去賣掉。不過年過節(jié),不得病得災,沒人將雞宰掉,舍不得啊!
可知青們舍得,半夜老有人偷農民的雞吃掉。一犯案,農民會去報案,派出所會派警察來破案。有一天,生產隊長與派出所大胡子老張一同來叫我去參加破案。村東頭有一家的雞昨夜里丟了,估計已被知青吃了,讓我?guī)椭治鲆幌拢l有可能。
我們村當時有150名知青,住處分散,歸我管。由于口饞,人有亡斧者般的分析,看誰都象偷雞賊,一個上午大家都束手無策。中午飯時,一個知青毛遂自薦說:“我能破案,但得給我記10個工分。”生產隊長不允,老張說:“給他記上,破不了不行。”
當時正值隆冬,知青房間都冷得要命,我們一行人隨他挨個宿舍轉悠,看著他從容不迫地進去出來,做出結論:“不是這屋。”終于走到村西頭一間知青宿舍時,他肯定地說:”這屋人吃的。“我們環(huán)顧鍋碗干凈的房間發(fā)問:“證據?!”他說:“你們摸摸,碗邊有油,粘手。他們用涼水洗碗,油是洗不干凈的。”我那天懂得一個道理,破案只是熟悉事物背景的一個思路。
2008.7.20


